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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9-30 查看: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2]360号)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5】146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做好免学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免学费对象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1.免学费对象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的规定进行学籍注册,不得与大学、高中、中职、职高、技校等学校和现役军人重复。
  2.免学费对象必须进行照片采集才能进入“国家免学费”学生名单。
  3.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是指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规定的学历或同等学力资格,在办学条件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要求的学校注册、学习,学习时限和内容达到《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要求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学生。
  4.“3+2”分段、五年制在校生,中专教育阶段按规定享受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一年学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参加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的,原则上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在校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二、免学费申请流程
  1.学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本人填写《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入学(免学费)登记表》(见附件),在规定位置贴上一寸照片,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校资助办公室整理汇总材料,每年10月22日前按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上报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
  3.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每月汇总全日制学生异动信息,并按要求上报每月学生名单。
  三、免学费对象评审
  免学费对象在每学期开学时确定一次。
  1.每学期开学时,校资助办公室、班主任及时向新生宣传免学费政策,详细告知学生申报时限、申请程序、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2.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校资助办公室和班主任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资料认真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本校网站公布(名单信息包含姓名、专业、班级),并在校内醒目地方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四、免学费档案管理
  学校资助办公室要建立免学费和助学金学生信息档案,将学生填写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入学(免学费)登记表》及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妥善保存备查,并建立免学费学生信息档案。
  五、免学费学生管理
  1.学生工作处、学校资助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要加大对免学费学生的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学生在校和实习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免学费学生的在校情况、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到课率情况。
  2.学生工作处、招生处、就业处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力度,实习学生的免学费申请资料由班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实习学生的异动信息由就业处负责收集整理。
  六、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工作处 校资助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