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25 查看: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培养学生的综合就业能力”为宗旨的办学理念,保障学校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的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标准、统一使用管理、统一资源分配、统一保障的原则。
3.实验实训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提升实验实训教学水平;在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学校要重视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知识全面、技术熟练、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实验实训队伍。
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主要为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等实验实训教学服务的实验实训室。
2.实验实训室应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实验实训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3.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人员的培训与培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每学期对各实训室的设备及资产进行核查。
(1)实验开设率检查与提高、实验效果的评价标准的建立与实施。
(2)抓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
(3)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以设计性、应用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来替代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
(4)加强综合实训项目的验证与实施,为学生综合就业技能提供保证。
(5)实训实习课程教学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进行教学和考核,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机制。
2.实践技能的管理
(1)组织开展学生各专业训练队活动,指导和组织参与各类竞赛,使各专业形成学科特色。
(2)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比赛。
(3)统一进行校内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管理,使学生毕业有双证。
(4)校企合作,利用实验室设备与技术为社会和区域经济服务。
(5)各实验实训室应根据学生学习需求,在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外增加对在校生的开放服务时间。
实验实训室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
2.教师应参与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工作,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实训课程指导老师应由具有“双师型”素质的教学人员担任。
3.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均应有专人负责,落到实处。实验实训室定岗定责工作,可根据岗位工作量结合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确定,设置专职人员或兼职、流动编制人员。
4.各部门要重视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实验室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引进、培养、业务培训、业务进修等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实验实训室队伍的整体水平。
2.各实验实训室年度考核结果为各实验实训室实绩考核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验实训室应限期整改。
3.学校对在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在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因失责造成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财产物资损失等重大差错或事故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实验实训室建设费是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发展等方面非日常性经费,一般根据各专业实训室建设状况提出计划与申请,交学校审定,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3.实验实训室运行中发生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实验实训设备日常维修经费等费用,由教务处统筹安排与管理。协同总务资产科进行核定。
2.实验实训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低温、幅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
3.实验实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环保有关规定,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4.实验实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颁发的《危险品管理暂行办法》、《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实验实训室要进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6.实验实训室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等主要岗位人员的调动、更换(包括学校内部的调岗)或调离、退休,必须首先确定接替人员,并认真办理物资、相关的教学工作程序、实验实训教学资料、实验实训教学档案等清点移交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一、总则
1.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和促进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实现实验实训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率;实施资源整合、共享;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综合就业能力创造条件。2.学校的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标准、统一使用管理、统一资源分配、统一保障的原则。
3.实验实训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提升实验实训教学水平;在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学校要重视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知识全面、技术熟练、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实验实训队伍。
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主要为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等实验实训教学服务的实验实训室。
二、日常管理
1.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验室管理的文件。学校实验和实习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备台账和使用清单,各实验实习场所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实验实习安全到位、管理到位。2.实验实训室应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实验实训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3.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人员的培训与培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每学期对各实训室的设备及资产进行核查。
三、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内实验、实习、实训项目的管理。(1)实验开设率检查与提高、实验效果的评价标准的建立与实施。
(2)抓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
(3)进行实验教学改革、以设计性、应用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来替代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
(4)加强综合实训项目的验证与实施,为学生综合就业技能提供保证。
(5)实训实习课程教学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进行教学和考核,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机制。
2.实践技能的管理
(1)组织开展学生各专业训练队活动,指导和组织参与各类竞赛,使各专业形成学科特色。
(2)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比赛。
(3)统一进行校内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管理,使学生毕业有双证。
(4)校企合作,利用实验室设备与技术为社会和区域经济服务。
(5)各实验实训室应根据学生学习需求,在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外增加对在校生的开放服务时间。
四、人员建设管理
1.实验实训人员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技术力量,要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加强培育、培养与考核,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实训队伍。实验实训室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
2.教师应参与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工作,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实训课程指导老师应由具有“双师型”素质的教学人员担任。
3.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均应有专人负责,落到实处。实验实训室定岗定责工作,可根据岗位工作量结合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确定,设置专职人员或兼职、流动编制人员。
4.各部门要重视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实验室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引进、培养、业务培训、业务进修等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实验实训室队伍的整体水平。
五、考核管理
1.学校由教务处组成检查组,对各实验实训室进行定向检查或随机抽查,必要时分组进行整体检查。2.各实验实训室年度考核结果为各实验实训室实绩考核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验实训室应限期整改。
3.学校对在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在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因失责造成教学事故、安全事故、财产物资损失等重大差错或事故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六、经费管理
1.实验实训工作经费是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科研的基本费用,分为实验室建设费、实验实训室维持费两大类。由校财务处统收统支。2.实验实训室建设费是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发展等方面非日常性经费,一般根据各专业实训室建设状况提出计划与申请,交学校审定,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3.实验实训室运行中发生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实验实训设备日常维修经费等费用,由教务处统筹安排与管理。协同总务资产科进行核定。
七、安全管理
1.安全文明实训。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实验实训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低温、幅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
3.实验实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环保有关规定,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4.实验实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颁发的《危险品管理暂行办法》、《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实验实训室要进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6.实验实训室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等主要岗位人员的调动、更换(包括学校内部的调岗)或调离、退休,必须首先确定接替人员,并认真办理物资、相关的教学工作程序、实验实训教学资料、实验实训教学档案等清点移交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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