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毓德楼南侧西侧围墙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毓德楼南侧西侧围墙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毓德楼南侧西侧围墙整修项目
1.2 项目编号:商务学校-2024009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毓德楼南侧西侧围墙整修项目,包含砖砌体拆除、混凝土构件拆除、垃圾外运、墙面一般抹灰、抹灰面油漆、种植土等;项目地点为郑州市博颂路6号。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 期: 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预算金额:159162.44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诺);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内容包括“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经查实我方声明不实的,我方愿意接收《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罚和其它一切不利后果”。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3日9时至 2024年12月27日17 时(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资产管理科)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免费领取,不收取工本费用。
4.3报名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以上合法经营证件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5时00分
5.2磋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心怡路交叉口亚新广场A座8楼810室;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在《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371-6379 536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
1.采购项目名称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毓德楼南侧西侧围墙整修项目
1.2 项目编号:商务学校-2024009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毓德楼南侧西侧围墙整修项目,包含砖砌体拆除、混凝土构件拆除、垃圾外运、墙面一般抹灰、抹灰面油漆、种植土等;项目地点为郑州市博颂路6号。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 期: 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预算金额:159162.44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自行承诺);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声明函内容包括“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经查实我方声明不实的,我方愿意接收《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罚和其它一切不利后果”。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3日9时至 2024年12月27日17 时(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资产管理科)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免费领取,不收取工本费用。
4.3报名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以上合法经营证件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5时00分
5.2磋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心怡路交叉口亚新广场A座8楼810室;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在《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371-6379 536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