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查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现和挖掘全省教育系统的典型事迹,遴选确定100名“李芳式的好老师”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展现我省广大教师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情怀,引导我省广大教师自觉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和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底——10月上旬,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第二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校校推介,逐级推荐;
第三阶段:11月底,遴选确定“李芳式的好老师”;
第四阶段:12月初,深入宣传,总结表彰。
三、活动内容
1、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活动。各地、各校要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通过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广泛宣传,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征集教师故事,推选产生一批热爱教育、倾心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2、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宣传“李芳式的好老师”。省教育厅将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和《教育时报》等媒体,开设专栏进行挖掘和宣传;各校、各地要通过宣传栏、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体推出活动专题页面,采取报告会、座谈会、观看大型教育题材影片等形式,深入学习总结优秀教师的高尚品质。
3、对遴选确定的“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重点宣传报道。省教育厅将在全省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遴选出100名“李芳式的好老师”,采取刊登事迹、重点访谈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大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
四、相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将“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活动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周密设计,分别选出本地、本校的“李芳式的好老师”。围绕活动主要内容,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着力调动各基层学校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以多种形式讲述教师故事,展现教师风采,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2、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在不同层面、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身边“李芳式的好老师”事迹,弘扬高尚师德。要及时报送学习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优秀教师培养、宣传和推荐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3、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按照名额分配(见附件1)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候选人,各地推荐的人选要向农村一线教师倾斜。各高校、厅直属学校每校限推荐1名候选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4、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填写河南省“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活动典型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附推荐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片3-5张(均为电子照片),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河南省师德主题教育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hnsd69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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