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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11 查看:

        一、处室负责人
  主 任:朱    晴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培训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各类培训任务的教学计划及培训课程。
       2.承办技能提升培训、教育厅骨干教师培训、“双师型”教师培训及其他社会培训,做好培训基地的建设。
       3.积极开展培训政策、培训项目的宣传、咨询工作,扩大学校培训工作的社会影响。
       4.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5.负责在校学生的普通话、电子商务师等相关培训和考证工作。
       6.负责在校培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学员的思想沟通,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负责各类培训学员的档案信息管理、培训教材的订购和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各类培训经费结算审核工作。
       8.负责各类培训班的任课老师、班主任的聘任工作;对任课老师、监考老师、班主任的工作量、课时费、监考费等及时进行登记核实,并要做好按章计算和发放工作。
       9.做好本处室开展的各项工作的立卷、归档和电子录入工作。
       10.抓好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各项工作。
       11.做好本部门的数据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12.做好本部门的网站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