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贸职教集团第三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8 查看:
为了更好地进行专业建设,使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更为密切,与经济建设实际结合得更为紧密,以利于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第三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
联席会议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组成,由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主持。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时间
召开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具体会议时间由专业建设委员会秘书长负责确定。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议题
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委员会主任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执行情况确定。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纪律
1、召开会议时,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秘书处请假。
2、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如果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提请复议。
3、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视决定内容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通报。
4、联席会议由秘书处派专人负责记录,并将记录存档。
5、联席会议的内容,凡属保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第一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
联席会议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组成,由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主持。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时间
召开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具体会议时间由专业建设委员会秘书长负责确定。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议题
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委员会主任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执行情况确定。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纪律
1、召开会议时,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秘书处请假。
2、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如果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提请复议。
3、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视决定内容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通报。
4、联席会议由秘书处派专人负责记录,并将记录存档。
5、联席会议的内容,凡属保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